106-08-24
行政院長林全今(24)日在行政院會聽取衛福部「我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暨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作業規劃」報告後表示,為與國際接軌,落實國內身心障礙者及兒童權益保障,此次為我國針對相關施政成果首次提出國家報告,請相關部會全力配合衛福部規劃,積極辦理因應事項,並詳細答覆國際專家學者提出的問題清單,讓國際社會充分瞭解我國落實人權保障的努力與決心。
衛福部表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及「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分別於103年12月3日及11月20日施行,依法應於施行後2年提出首次國家報告,並邀集專家及民間團體就國家報告進行審查。
衛福部指出,「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歷經58場撰擬培訓、7場審查會議及10場現場直播座談會,邀集政府部門、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等,依撰寫準則檢視身心障礙者生活、就醫、就業、教育及無障礙空間等實施情形,於105年12月2日公布;「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則歷經33場國內審查會議,從公民權與自由、家庭環境與替代性照顧、基本健康與福利、教育休閒與文化活動、特別保護措施等面向,逐一說明我國各項兒少權利實施現況,並於105年11月17日提出首次國家報告。
衛福部表示,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我國皆以副總統名義,正式邀請長期參與聯合國身心障礙者、兒童權利保障的專家各5人擔任國際審查委員,針對我國身心障礙與兒童人權重要議題,與政府代表、民間團體及兒童少年代表進行建設性對話,提供相關具體建議。其中,「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將於10月30日至11月3日在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另「兒童權利公約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則訂於11月20日至24日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辦理。
(106年8月24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暨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