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 星期一

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

 


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

內政部102.7.4台內營字第1020806442號令訂定發布

一、為利公寓大廈住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設置防墜設施,特訂定本原則。

二、設置於外牆開口部之防墜設施:

(一)水平式推拉窗戶:
1. 得設置鋁窗檔塊或兒童安全鎖等開啟停止之裝置,限制窗戶之開啟寬度不超過十公分,詳圖例一。
2. 全部開啟者,得於開口處設置固定式防墜格柵或防墜圍籬,其格柵間隔或圍籬最大拉寬不超過十公分,詳圖例二至圖例四。

(二)上下推拉式窗戶:
1. 開啟位置以設置在頂端為原則,如設置於下端,得設置開啟停止之裝置,其可開啟寬度不超過十公分,詳圖例五。
2. 如下端窗戶為全上推式開啟者,得設置固定式防墜格柵或防墜圍籬,其格柵間隔或圍籬最大拉寬不超過十公分,詳圖例六至圖例八。

(三)外推式窗戶:
1. 得設置開啟停止之裝置,限制窗戶之開啟寬度小於十公分,詳圖例九至圖例十二。
2. 開啟寬度超過十公分者,得設置折疊固定式防墜格柵,其間隔不超過十公分,詳圖例十三至圖例十六。

三、設置於陽臺或露臺之防墜設施:

(一)陽臺或露臺之欄桿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十八條規定,其扶手高度不得小於一點一公尺;十層以上者,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且不得設有可供直徑十公分物體穿越之鏤空或可供攀爬之水平橫條。

(二)陽臺或露臺之欄桿有立足點供兒童攀爬者,防墜圍籬應從陽臺底部施做。

(三)陽臺或露臺之欄桿上方或自底部起裝設之防墜圍籬,應符合第四點規定,詳圖例十七至圖例二十一。

(四)陽臺或露臺設有緩降機者,其防墜圍籬以不妨礙緩降機操作為原則,詳圖例二十二。

四、設置防墜設施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防墜設施需妥善固定,並具有簡易拆卸、開啟或破壞之特性。

(二)使用材料及型式,宜儘量降低對視覺之衝擊及對公寓大廈立面之影響,且應注意材料使用年限,避免材料腐蝕等影響美觀及安全。

(三)防墜圍籬應選用鋼索等具有彈性之材料,其選用時,應考量設置開口之位置及面積大小,並不得加設水平式橫條。

(四)防墜圍籬材料採用鋼索者,其間距最大拉寬不超過十公分,抗拉強度(依CNS2111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法)應大於一百四十公斤(kgf)。

五、外牆開口部、陽臺或露臺之下方,以不配置傢俱(含固定式)為原則。如配置傢俱者,其頂端可立足面與開口下緣間之臺度高度,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五條第五款所定窗臺高度不得小於一點一公尺;十層以上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

六、防墜設施如設置於緊急進口處,其構件應具有無需使用特殊工具或專業技能即可卸載之特性。


 圖例



有關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防墜設施」之設置原則一案

內政部106.4.10內授營建管字第1060805317號函

一、依據本部營建署案陳貴府都市發展局106年3月14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0636248300號函辦理。

二、按「公寓大廈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外牆開口部或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狀,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規定,合先敘明。

三、次依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02年4月2日台立內字第1014000301號函附審查報告七、所載:「有鑑於市面上『兒童防墜設施』種類繁多,惟未必所有防墜設施均不妨礙逃生安全,或不突出於外牆面,為使民眾安裝兒童防墜設施時有所依循,並落實新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2項修法意旨,內政部應於一個月內公告『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之認定標準,並應廣為周知。」。本部爰依上開附帶決議於102年7月4日台內營字第1020806442號令訂頒「公寓大廈防墜設施設置原則」。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之住戶,設置之防墜設施如符合上開規定,管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自不能任意加以禁止。

四、按上開設置原則係屬條例第8條第2項「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之認定標準。貴府都市發展局來函所詢案件之設置方式是否有違條例第8條第2項「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涉屬個案事實認定,係屬貴管權責,請依有關規定,本於職權核處逕復陳情人。



2017-08-29

















圖例










2021年11月28日 星期日

110年臺灣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城市

 


整合在地化資源 展現城市新風貌

為激勵各地方政府透過跨局處合作模式,結合在地資源推動具特色及永續發展之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城市,國民健康署辦理「健康城市暨高齡友善評選」比賽,今年共359件投稿,經三階段評選後,43個單位獲獎。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表示,今年延續「全球疫情下台灣的城市韌性對策與高齡者友善的支持性環境營造」之主軸,期望各地方政府在面對COVID-19疫情的衝擊時,配合中央指揮系統的政策,規劃因地制宜、緊急應變機制,展現疫情衝擊下城市的韌性、復原能力與夥伴關係。

疫情下的城市面貌—結合科技、夥伴,打造平等健康環境

臺東縣政府榮獲「卓越獎縣市組」,透過「環境面-資源永續,便捷友善」、「經濟面-產業發展,遊子返鄉」、「社會面-多元文化,世代共融」及「健康面-醫療提升,健康平等」四大策略,全面達成跨齡友善建設、環保經濟產業、營造多元與世代共融社會等市政目標,及建構「觀光城鄉慢生活,幸福家園真善美」之城市願景。

桃園市政府同為「卓越獎縣市組」獲獎單位,連結跨局處資源,運用參與式預算鼓勵民眾參與市政,以友善環境、文化觀光及健康福利三大目標,推動跨局處食材產地溯源計畫、四合一友善生育健康計畫、推動醫療小管家,社區共享健康測量站服務據點等計畫,深化並務實發展全齡友善的健康城市。

屏東縣來義鄉因鄉內C肝患者較多,與高雄長庚醫院合作辦理「消滅C肝外展門診」,以公私部門協力增強鄕民對肝病的識能,架構C肝篩檢平台,並讓C肝陽性民眾於衛生所接受診治,因其建立嚴謹追蹤照護,縮短醫學中心和偏鄉的距離,消弭健康不平等,因此榮獲「健康平等獎」。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透過創新的污水處理技術,將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並打造出「社區公園化」、「環境教育化」、「循環經濟化」、「智慧雲端化」的污水處理廠,「文青水園水資源回收中心」是全台首座全開放且無圍籬的水資源中心,鄰壁設施轉型為景觀公園與咖啡廳,成為周邊社區居民遊憩的新選擇,實現零排放願景,成為台灣的綠色基礎建設典範,因此榮獲「韌性與創新獎」。

雲林縣衛生局獲「創新獎」、臺南市公共運輸處獲「無礙獎」-網路e把罩、小黃代替公車深入偏鄉

「創新獎」獲獎單位雲林縣衛生局,建置全國首創「銀躍雲林健康e把罩」系統,以樞紐HUB概念提供跨單位領域整合,分派社區營養師透過雲端方式,進行個別化營養衛教服務,並自創互動式科技工具,增進跨世代溝通與代間學習,協助長者清楚容易了解營養知識,達到「社區營養作伙來 共享營養美食 健康幸福跟著來」之願景。

「無礙獎」獲獎單位臺南市公共運輸處,結合計程車派遣業者,發展小黃代替公車深入偏鄉,服務偏鄉居民、高齡者,提供站牌1公里內可彈性上下車到府接送服務,收費完全比照台南公車收費,提供長者外出便利性,因此榮獲「無礙獎」。

永續打造「健康永續宜居城市」

今年獲獎單位包括:社政、民政、衛政、地政、水利、工務、交通、環保與消防等9種類型,顯示台灣在健康城市環境的建立與政策推動的全面性。今年更值得一提的是,為了感謝健康城市聯盟多年的協助,促成各縣市首長紛紛響應,健康署特別致贈最佳夥伴獎給前後二位理事長,包括桃園市鄭文燦市長基隆市林右昌市長,國民健康署未來將持續鼓勵地方政府發展健康城市與高齡友善城市政策,共同攜手打造「健康永續宜居城市」,建構「健康臺灣」之願景。







2021年11月14日 星期日

臺灣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


臺灣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


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 | Facebook



守護孩子童年 副總統盼凝聚更多力量 持續推動公共遊戲場改造

副總統錄製「臺灣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公益影片

110年11月13日

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26346

賴清德副總統日前應「臺灣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特公盟)之邀,前往新北市泰山辭修公園與孩童們一起拍攝公益影片。副總統肯定特公盟改善孩童遊戲空間的用心與付出,並盼凝聚更多力量,持續推動公共遊戲場的改造。

過去6年以來,特公盟積極推動全臺各地公共遊戲場的改建,至今已協助完成200座共融/特色遊戲場。不過,目前全臺仍有許多公共遊戲場迫切需要改善,特公盟因此邀請副總統拍攝公益影片,呼籲每一位關心孩子未來的民眾一起加入守護孩童遊戲權的行列。

在錄製影片過程中,特公盟理事長林亞玫與秘書長黃思涵也與副總統分享聯盟成立宗旨以及目前成果。副總統回應,特公盟的出現代表社會的進步,也可以說是因為社會已經進步到某種程度,所以出現特公盟。過去,社會並未把重點放在小孩的遊戲空間,但是今天孩子遊戲玩耍的空間已經得到重視,代表社會已經進步。

副總統認為,臺灣生育率下降,建構友善育兒的環境更為重要。戶外遊戲能幫助孩子肢體協調發展,增加免疫力,健全滿足孩童的心靈發展。而在住家鄰近社區的公園遊戲場,是最方便、免費、不分貧富,就能讓每個家庭享有的友善育兒設施。

副總統進一步指出,這幾年,臺灣的公園遊戲場變得不一樣,不再只有單調的遊具,取代的是豐富設計感與多元設施的遊戲空間,而且還變成親子遊樂熱門景點。這些改變的背後就是特公盟,一群關注兒童遊戲權利的家長所組成的非營利組織。

副總統說,一直以來,特公盟靠著一群熱血家長和親友團自發參與,沒有任何資金外援。但未來的路還很長,因此聯盟第一次發起了公益勸募活動,希望凝聚更多力量,持續推動公共遊戲場的改造,幫助更多的孩子。

現在的辭修公園除了有一整片的沙坑,還有鳥巢鞦韆、環狀攀爬網,以及旋轉跳跳樂等適合各年齡層孩童的遊具。副總統在影片拍攝現場除了幫小朋友們推鞦韆,也聆聽他們對於公園的期待。大家更齊聲喊出特公盟的核心精神「玩得夠,才能好好長大!」希望藉由這支影片,增加社會各界對孩童遊戲權的重視,進一步提升臺灣育兒環境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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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 星期一

營造特需族群友善運動環境


多元與共融運動設施「好,還要更好」

110-10-31

為營造特殊需求族群的友善運動環境,教育部體育署自110年起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營造特需族群友善運動環境」專案,並以「優化運動設施資訊」及「精進場館服務軟實力」為目標,將運動場館所需無障礙運動設施及設備集結成冊,並強化運動場館服務人員特需知能,以營造友善運動環境。


 

  體育署特將107年編製之「無障礙運動設施資訊彙編」再加以深化,廣泛蒐集國內外各類運動場館可進行的身心障礙運動項目(如綜合球場提供地板滾球、坐地排球、盲人門球、輪椅籃球等使用),整理各類身心障礙運動所需的場地設施及設備規格,例如:「聽障運動項目必須仰賴視覺提示,如燈號、旗幟等器材」、「視障游泳項目必需要有點頭棒 (Tapper)、聲音提示等設備」、「輪椅運動場地必需要規劃輪椅移動的淨空間」等,並將資訊集結成冊,提供地方政府運用,讓場館能提供並規劃更友善的運動環境。

 

  為精進運動場館服務軟實力,體育署主辦「110年度運動設施服務人員友善知能線上增能研習」,內容包含「友善運動場館推動理念」、「無障礙運動環境與設施設計」、「體育場館新藍海:身心障礙運動推廣」及「多元族群服務與應對」等與友善運動環境相關之課程,並透過具有互動、體驗性質的教學模式引領各縣市政府運動設施業務人員、運動場館一線服務人員、場館經營者、駐場教練等計280人次參與課程研習,不僅有助於理解運動場館內的多元特性,更提升對特需族群相關知能需求的瞭解,讓場館人員能提供並規劃更友善更多元的運動服務,提升身心。

 

  體育署表示,透過各項公共建設計畫,已協助各地方政府改善無障礙運動環境,目前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持續輔導地方政府辦理運動場館空間規劃及營運管理時,將特需族群權益納入整體考量,協助改善場館設施設備,秉持尊重與保障特需族群運動參與權利,積極提供安全、平等及便利的運動環境。



運動無礙 體育署編製運動場館友善服務手冊及使用指引

110-01-28


我國身心障礙人口在去(109)年達到 119 萬人口,教育部體育署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國民體育法》第5條精神,保障身心障礙者運動權益,編撰《運動場館工作人員引導身心障礙者之服務手冊》及《運動場館友善設施設置及服務人員使用指引》,作為友善運動環境的推手,讓「友善運動環境」不僅是硬體規範的改善,更是思維意識、知能的提升。

隨著我國運動風氣日漸提升加上逐漸高齡化的社會,因應世界關於運動平權以及特需族群運動之注重,身心障礙者、高齡等特需族群運動的需求,應成為我國運動設施管理專業人員關注的領域,也是極具潛力且有待深度開發的藍海。國內大多運動場館皆遵照政府規範進行規劃設置,然而對特殊需求者來說,並非十分具有可近性與可及性,諸如:「視覺障礙/不便者若無陪同者,遭泳池人員拒絕單獨入場,進入更衣室盥洗時,也無法得知相關設備與器材之相對位置或分辨內容物」、「聽覺障礙/不便者在水中活動時,無法透過聲音訊息即時注意周遭狀況」、「泳池區域出入口為了衛生安全設置洗腳池,但設施邊緣的高低差會導致輪椅使用者無法跨越」等問題,屢見不鮮。

一般社會大眾常有誤解認為無障礙環境的建立僅是為了少數特殊需求族群而設置,事實上,友善運動環境的營造與改善,受益者是所有使用的民眾。體育署委託編撰手冊及指引內容包括「了解運動無障礙環境」、「營造友善場館服務環境」、「公共空間與通用設計」、「好還要更好 - 游泳池篇」、「好還要更好 - 場館篇」以及「好還要更好 - 教室篇」等章節,當中提出各式運動場館中不同障礙類別使用者可能面臨的挑戰,並提供可行之因應方式做為參考,例如「運動輪椅屬於依照身形訂製,總寬度通常大於無障礙廁所之入口,因此門寬建議至少80公分」、「游泳池應製作告示牌提醒泳客該水道有視覺障礙/不便者,避免引起觸碰之誤會」、「飲水機應設有足夠容膝空間,須注意輪椅使用者是否有無法靠近、按不到開關、喝不到水的情況」等,並透過掃描QR Code 觀看相關數位教材,提供地方政府培訓運動場館管理人員時參考使用,讓場館人員能提供並規劃更友善更多元的運動服務,提升民眾到場館運動的意願。

體育署表示,透過各項公共建設計畫,已協助各地方政府改善無障礙運動環境,目前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畫」,持續輔導地方政府辦理運動場館空間規劃及營運管理時,將特需族群權益納入整體考量,協助改善場館設施設備,秉持尊重與保障特需族群運動參與權利,積極提供安全、平等及便利的運動環境。



教育部體育署-營造特需族群友善運動環境資訊



「運動場館友善設施設置及服務人員使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