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表示,依據衛生福利部頒布「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4點及第7點第2項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縣市政府)及所屬管理機關(單位)針對106年1月25日前已設置的設施,應於112 年1月24日前完成備查,無法備查者須拆除或封閉使用,以維護兒童遊戲安全。
營建署表示,為督促各縣市儘速辦理檢驗與改善等相關工作,每月皆定期召開控管會議,改善既有兒童遊戲場開放使用卻未完成相關檢驗潛藏的公安問題,截至今(111)年10月28日止,各縣市公園兒童遊戲場設施共3,003家,預計拆除的有436家,完成備查者2,150家,備查率由今年7月的6成提升至8成,已有成效,未來也將持續管控,落實相關管理與養護目標。
未完成備查者,將分3類進行管控
營建署進一步表示,截至今年10月底止,已邀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各地方政府召開9次會議,並將未完成備查案場分為「已完工」、「未完工」與「待拆除」三種類型來管控:
(一) 已完工案場:請各地方政府儘速洽檢驗公司進行檢驗,如有提出急需檢驗需求者,營建署將協助報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協助媒合,並於檢驗合格後加快行政流程,完成備查。
(二) 未完工案場:檢驗不合格待改善案場請各地方政府督促管理機關儘速改善,如因預算籌措尚待明年度預算通過後方能執行者,應與鄉(鎮、市、區)公所及民意代表等事先溝通協調,以免引起民眾誤解或反彈。
(三) 待拆除案場:多數已工程發包執行中,將依限要求拆除或封閉。
針對已備查屆三年之案場,也需辦理定期檢驗合格
營建署最後表示,針對已檢驗備查的案場在衛生福利部頒布「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有規定,每三年需辦理定期檢驗。此類案件也會納入管控會議,督導各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辦理,讓兒童可以使用安全的遊具設施,也保障其遊戲權。
營建署指出,各縣市公園兒童遊戲場設施共3,177處,從前開規範頒布截至今(111)年7月15日止,已完成1,973處備查,平均完成備查比率為62%。其中完成備查比率達100%縣市為臺東縣、金門縣;90%以上縣市,有新北市、臺北市與臺中市。
營建署進一步說明,其中備查比率低於15%的縣市,包含連江縣、基隆市、新竹縣、雲林縣及嘉義市等,將會持續督促地方政府加速辦理,直至全數完成備查為止。
每月召開檢驗進度管控會議,持續追蹤備查進度
營建署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止,已邀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各縣市政府召開6次會議,未來每月將持續召開管控會議,針對未完成備查的縣市政府,採取以下3項措施,包括:
(一)曾經檢驗不合格案場,請各縣市政府儘速確認改善方式(修繕後複驗或拆除……等)並完成檢驗。
(二)迄今仍未申請檢驗案場,請各縣市政府督促所屬管理機關(單位)儘速辦理,並提供相關協助。
(三)施工中及規劃設計中案場,請各縣市政府於完工後儘速安排檢驗。
未備查前如已對外開放使用,應嚴加管理及維修保養
營建署強調,公園兒童遊戲場設施在未備查前,原則禁止對外開放使用,並已於111年5月9日函請各縣市政府配合辦理。若地方政府依據衛生福利部頒布「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第7點但書規定,對外開放使用,應嚴加管理及維修保養,以避免公共安全意外發生。
(110-12-22)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
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針對「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新規定執行狀況及國家標準制訂、檢驗相關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新規定執行狀況及國家標準制訂、檢驗相關問題」專題報告(書面報告)
*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0/1101222/08.pdf
本部兒少事故傷害防制推動小組業請各部會積極輔導所屬 場域完成遊戲場備查作業,並逐年設定目標值。今(110)年1月底調查各部會所轄場域遊戲場完成備查之總體比率為 33%, 尚未完成備查者,主要集中在校園及公園場域計5,844 處(含國小及幼兒園計3,983處,公園計1,861處)。教育部業向行政院爭取21億餘元辦理「公立國民小學兒童遊戲場改善計畫」,並組成輔導團至各地方政府進行檢討改善,以利112年前完成備查。
參、 建立跨部會協調平台,解決檢驗相關問題
為解決檢驗相關問題,社家署、標檢局、教育部及內政部 等業已共同推動下列措施:
一、 檢驗機構縣市認養機制:由標檢局協助媒合檢驗機構縣市認養,截至12月17日,執行情形如下:
(一)目前教育部提報標檢局需檢驗3,259校,經該局媒合或由學校自洽檢驗機構完成檢驗計1,159校,檢驗率已由今年年初調查的25%提升至47%。
(二)目前內政部提報標檢局需檢驗 297處,經該局媒合或 由地方政府自洽檢驗機構完成檢驗計239處,檢驗率已由今年年初調查的40%提升為47%。
二、 增加檢驗量能,提升檢驗效率:原經TAF認證之檢驗機構計有5家,經標檢局輔導已增加為10家。另為充實檢驗人力,標檢局及社家署並辦理檢驗人員教育訓練,提升檢驗量能。
三、 強化檢驗共識,提升檢驗品質:針對遊戲場檢驗標準不一 致或適用國外標準疑義,分由下列平臺會議進行協調:
(一)適用國家標準有疑義案:由標檢局邀請所有檢驗機構 定期召開「兒童遊戲場案例國家標準釋疑研討會」,以釐清檢驗標準不一致之爭議。
(二)適用國外標準或無標準案:由社家署及標檢局成立兒童遊戲場業務聯繫平臺(下稱平臺)及爭議案件審議作業流程,地方政府遇到爭議案件應先邀請國家標準 相關專家進行實地會勘及討論,取得共識後即可續行施工,並提報平臺確認;未能取得共識者,則提至平臺進行審議。
四、 適用EN標準檢驗之過渡期間作法:考量國內尚待培植經TAF認證檢驗EN標準之機構,爰對於引進歐盟遊具之遊戲場管理單位,應請遊具廠商檢具出廠證明文件,並可由具CNS 12642等國家標準檢驗資格,且有EN標準檢驗能力之機構進行檢驗,再持無TAF認證標誌之EN檢驗報告向主管機關備查。
五、 採用檢驗合格先期證明加速備查:對於檢驗合格之幼兒園、國小及公園附設遊戲場,可由檢驗機構完成檢驗後3個工作天內出具先期證明,並由主管機關視同取得合格檢 驗報告先行備查,惟應於3周內向主管機關提交正式檢驗報告,補正備查程序,俾使是類遊戲場得以及早開放供兒童使用。
肆、 結語
兒童遊戲場安全管理面向多元,需建立跨專業合作機制,並整合跨部會資源,方能確保兒童使用遊具之安全,未來本部將持續與經濟部標檢局及相關部會共同努力,以提供兒童一個快樂及安全的遊戲空間。
本部承 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新規定執行狀況及國家標準制定、檢驗相關問題專題報告
*教育部>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0/1101222/09.pdf
「兒童遊戲場安全管理規範新規定執行狀況及國家標準制訂、檢驗相關問題」專題報告(書面部分)
*經濟部>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0/1101222/10.pdf
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新規定執行狀況及國家標準制訂、檢驗相關問題專題報告
*內政部> https://lis.ly.gov.tw/lydbmeetr/uploadn/110/1101222/11.pdf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很榮幸代表內政部就「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新規定執行狀況及國家標準制訂、檢驗相關問題」提出報告,向大家說明本部推動情形。內政部主管都市公園綠地,其附設兒童遊樂設施之管理,悉依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所定「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規定辦理,已督請各地方政府公園管理單位 配合落實兒童遊戲場設施之備查、檢查及稽查等相關管理工作。以下謹就新頒法規政策、本部配合情形、策進作為等作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法規政策
衛生福利部於110年8月10日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增訂兒童遊戲場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展延完成備查手續之期限由三年展延至六年、增訂兒童遊戲場檢驗爭議處理程序、兒童遊戲場設施之規劃與設計得諮詢兒童及專家意見等新規定。以上,按其設置場域分別由11類場域 (包括公私立國小、幼兒園、教育機構、公園、文化機構、專營百貨賣場、餐飲業、醫療院所、樂園及飯店、農場、社福機構等)主管機關據以執行。
貳、本部配合情形
一、檢驗標準認定為維護兒童遊戲安全,要求檢驗依規範,明定兒童遊戲場設施之材料、設計、製造、安裝、檢查 及維護,應符合相關法規、國家標準、國際標準、 區域性(EN)標準或美國(ASTM)標準。如遇有爭議處理,派員出席由地方公園主管機關召集專 家辦理有關國家標準及檢驗等個案性議題現勘。
二、參與聯繫平臺會議
依行政院於110年3月10日召開研商「兒童遊戲場檢驗標準」第2次會議決議,為釐清標準及 檢驗疑義,已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以下簡稱標檢局)建立聯繫平臺機制(迄今已召開4次會議),如遇有標準適用爭議時,即派員參與社家署與標檢局共同建立聯繫平臺會議。
三、配合媒合檢驗機構
奉行政院指示,為提升兒童遊戲場檢驗效率研議具體作法,爰配合標檢局每週定期召會滾動追蹤 檢討兒童遊戲場檢驗量能研商會議(迄今已召開7次會議),派員出席並提供各縣市政府排程檢驗情形及請求媒合檢驗機構需求。
四、執行行政督導
配合社家署新頒規定,已督請各地方政府查報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備查及稽查辦理情形,並納為本部營建署每年辦理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考評項目,列管督促辦理。統計截止110年12月10止,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已完成檢驗及備查比率約4成餘,本部將持續督促辦理。
參、策進作為
一、持續列管追蹤對於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檢驗及備查進度不理想縣市政府,除加強輔導外,並將持續列管追蹤,賡續配合標檢局協助地方政府媒合檢驗機構。
二、依衛福部「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執行藉由每年辦理都市公園綠地無障礙考評作業,檢核公園附設兒童遊戲場管理績效。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指教。謝謝!
主題分項
【兒童遊戲空間】倡議課題
【兒童遊戲空間】消基會調查專案發布
【兒童遊戲空間】靖娟基金會安全宣導
【兒童遊戲空間】建築學會舉辦研討會
【兒童遊戲空間】特公盟發聲
【兒童遊戲空間】遊戲場特色共融
【兒童遊戲空間】文獻及資源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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