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黃偉哲主持南市113年10月份道安會報,聽取道安團隊各小組工作報告,台南市113年推動交通安全精進計畫,根據交通部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截至前三季(1-9月)南市A1死亡較去年同期減少10人、1-7月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亦較去年同期減少15人,整體死亡事故降幅約8%,優於全國事故降幅,同時也符合中央政策所訂7%之降幅目標。另1-7月份事故受傷人數亦較去年同期減少626人。市府團隊持續優化防制良方,推出「台南市道路交通安全多元提升計畫」,研擬九大行動計畫、21項精進策略及33項具體工作,作為114年度執行重點。黃市長肯定團隊的努力及用心,期勉防制工作重點在於推動成效而非工作成果,除了扎實道安基礎工作,亦須與時俱進滾動檢討。
局長王銘德表示,交通安全改善及道安防制是長期的推動工作,事故的多寡及嚴重程度皆是同步思考的重點,另外如何普及道路安全設施,以及提升用路人的安全素養,亦是重點課題所在。台南市特別在黃市長的支持下首度辦理「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整體規劃」,透過107-111年的事故大數據分析作為交通環境的診斷,期可在落實與扣合中央政策及重點工作之外,更能進一步因地制宜強化本市交通安全環境。
王銘德局長指出,南市道安團隊持續精進及滾動檢討事故防制作為,本年度除了運用大數據分析事故特性外,警察局各轄區分局也針對所轄在地事故特性健檢,作為整體防制工作滾動檢討,第四季將持續推動與落實各項防制工作,維護市民朋友行的安全。
王局長表示,114-116年度將以重點事故族群改善推動模式,以機車、高齡者、行人、自行車等族群為改善對象,推動「行人安心守護計畫」、「道路順暢有序計畫」、「自行車安全騎乘計畫」、「監理駕訓管考計畫」、「宣導分齡分眾計畫」、「執法精準高效計畫」、「智慧科技執法計畫」、「公共運輸推展計畫」、「教育階段成長計畫」等九大行動計畫,以21項推動策略研擬設施優化工程、智慧精準執法、分眾教育宣導等面向,祭出33項的多元具體執行工作,期許團隊各小組能確實將防制工作落地,有效降低交通事故。
交通部輔導臺南市行人環境健檢 共同推動直轄市人本環境建置作業
交通部今(5/16)日於臺南市政府展開「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輔導會議第9站,就人行空間改善、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等行人安全環境設施建置事項聽取簡報及商討精進作為。
臺南市區域兼顧觀光、文化、在地生活特性,交通環境除須考量在地居民生活習慣及觀光客之需求外,並須依目前以人為本之政策進行調整及改善,今日市府由尤天厚副秘書長帶領團隊並統籌分工,透過系統性的簡報說明目前推動人行設施之進度及未來推動構想與建置方案,除系統性分析交通環境及事故原因、積極推動健全行人通學環境及通學步道優化工程、路口行人設施100大路口優化專案與高齡友善示範區外,後續將結合各局處及區公所的力量,化阻力為助力,共同維護行人安全。
交通部及輔導委員聽取簡報後提供更細緻的做法與建議,包括以基本生活環境為基礎普查基礎設施,以屬地主義主動盤點,釐清問題、確認改善過程及期程、規劃人力及經費投入,向中央爭取整體規劃經費並強化盤點基礎建設資料,制定分年分期改善計畫,加強橫向聯繫與專業分工共同協力;主動盤點高風險、高必要路側障礙物檢討調整改善、都市計畫及設計結合交通規劃納入停車問題及人行空間檢討、以生活主要活動作為主要核心廊道擴大檢討,運用拼圖概念強化區域人行路網串聯與道路空間重分配、醫療院所及校園周邊道路人行動線串聯成網;車道瘦身及速限管理、增加行人專用號誌或觸動式號誌、整併無號誌路口附近的行穿線,以鼓勵行人在安全適當地點穿越馬路;因應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普及提早因應風險管控、推動路老師走入企業結合勞動安全教育納入人本交通概念與運用科技執法等事項,並請縣府再次檢視健檢報告完整度,於113年底前完成修正並於官網公開閱覽及圖資化,以利民眾瞭解地方人行環境建置改善之推動構想。
為提升行人安全,交通部先前於112年4月10日函送「人行空間改善原則及作法」予各地方政府參考並推動人行環境健檢作業。為持續瞭解縣、市政府辦理情形,提供改善建議及相關單位可直接面對面交流的機會,交通部113年度再度推動「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輔導計畫,邀集專家學者至各地方政府聽取辦理情形與地方縣市首長或副首長綜合座談,請地方政府本於權責加速推動盤點規劃改善方案,並促請其於113年底完成「行人安全環境總健檢及行動改善方案」報告,除將相關改善方案納入各地方政府依「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定擬訂之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畫外,並要求於地方政府官網公開閱覽,提供民眾了解相關政策推動作為。
交通環境的建置改善攸關民眾通行行為的調整改變,每個人下了車都是行人,更應提供行人安全的交通環境及一條順、平、通暢之人行通道,兼顧在地居民生活及觀光發展並重。行政院已核定「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4年400億元之經費,並推動「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之立法作業,該條例於113年5月1日奉總統令公布在案,未來將由上位法規及實質資源積極協助地方推動人行環境建置作業,透過中央地方互相合作,並藉由地方首長與團隊積極規劃及強化執行能量,共同推動人行環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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